(原标题:联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此外,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核查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6日,首次授予价格为9.92元/股,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16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