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关献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解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8月22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