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监事/监事会”调整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总法律顾问”改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并将数字表述调整为中文书写。
此外,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内容。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5号楼36层,邮政编码为101199。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贰佰捌拾伍亿捌仟柒佰陆拾伍万零壹佰肆拾贰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还新增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强调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并明确了其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章程新增了关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以及关于内部审计制度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制度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定。特此公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