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股东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828弄3号楼召开,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2,444,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977%。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六个子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