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两者合计持有东方材料10.00%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变动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1,105,500股,占总股本的0.55%,支付资金总额为1,727.8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暂无处置已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本次变动旨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并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一致行动人特丽亮的控股股东为徐正良,实际控制人为徐正良和储红燕。储红燕担任鸿晟鼎融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