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鼎胜新材: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回购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4人离职,涉及5.886万股;张伟刚担任监事,涉及2.16万股;因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12亿元目标,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60.974万股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因2024年派息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由9.48元/股调整为9.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9.29元/股调整为9.19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鼎胜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