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控股集团自2025年3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前,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0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2%。截至2025年8月6日,控股集团增持2,001,019股,增持比例为1.1357%,增持后持有48,032,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6%。控股集团与李进先生、刘颐静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64,313,381股增至66,3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36.50%增至37.64%。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中触媒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