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管理。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个人品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条件和禁止情形,规定了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公司应及时公告并向上交所提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协助董事会制定战略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能够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并在受到不当妨碍时向上交所报告。细则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离任审查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