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会审议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