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实施结果))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青山纸业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考核要求及1名激励对象逝世,决定回购注销12,428,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7元/股调整为1.04131元/股,逝世激励对象的股票按此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回购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为2,240,826,747股。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预计2025年8月11日完成注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