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需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