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华))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华发表声明和承诺,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华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王志华确认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王志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王志华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王志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银保监会等相关规定。王志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王志华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王志华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王志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王志华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王志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