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金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对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核查内容涵盖收购必要性、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评估、配套募集资金、所处行业及其他事项。增资协议中,国新建源基金对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增资,约定利润分配及退出安排,明确分红基准股息率及回购收益率等条款。国新建源基金享有参与标的资产经营管理的权利,包括提名董事及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增资不构成明股实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标的资产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但流动性风险较低,具备持续偿债能力。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盈利能力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但整体保持稳定。核查程序包括获取增资协议、工商档案、相关公告及评估报告等,确保核查意见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