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外,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亦未发生过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龙海、高梦璇、王明辉和马骁。核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