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协助工作。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公司依法运营。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