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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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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召开,由董事长李本斌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持有670,89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5人,持有17,557,084股,占1.729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为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票52,809,506股,占比97.6040%;2. 为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票687,282,193股,占比99.8301%。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第一项议案表决时回避。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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