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会议选举孔维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孔维来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之日起三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孔维来先生,男,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制造部长,2007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总经理,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为南京市劳动模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维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205%的股权,是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1%,是南京宝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维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