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条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其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薪酬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且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条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