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审议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此制度。对外担保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主要为企业提供境内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或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参股公司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后者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标的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管理措施,强调了对违规担保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