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制度适用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票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适用此制度。
累积投票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提名需征询被提名人意见,被提名人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并做出书面承诺。选举时,股东投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则有效。董事当选需得票过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