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在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用途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不得擅自改变。若需改变用途,须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的现场调查和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可行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