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46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8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26,66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既定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