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丰乐种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登记等内容。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14:30在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18楼五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89,2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0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680,33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322,723股,弃权86,180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137,431股,反对322,723股,弃权86,180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