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于增胜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1. 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库存股;3.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5. 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3需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和议案5需过半数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