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沧州明珠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和2025年8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库存股以及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9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55,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1%。此外,预留部分740,500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股份数量合计为16,79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6,539.4648万元变更为164,859.8206万元,总股本由1,665,394,648股调整为1,648,598,206股。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起45日内。联系人梁芳,电话0317-2075245,邮箱liangfang426@126.com。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