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工作规范有效,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交易定义,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交易审批权限方面,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而言,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成交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总资产50%以上、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涉及股权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也有详细规定。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