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公司需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记录活动详情。公司可通过网站、电子信箱、投资者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公司应确保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内幕交易。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