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董事及高管,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负责制定或审查董事、高管薪酬计划,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