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公允。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涉及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合同、研发项目转移等。
制度规定,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特定情况下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单方面获益交易、公开招标拍卖等可免于股东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计入表决权总数。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需累计计算。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年度金额并定期披露。公司不得违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