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主要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如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被解除职务的董事,股东会需过半数表决通过,且董事有权在股东会上申辩。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的,董事可要求赔偿。离职董事需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需遵守减持规定。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