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46.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签字:蔡建民 易维佳 张海兵。日期: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