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则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聘请律师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股东会应在上海召开,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担任,董事及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4年10月8日通过的议事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