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4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新世纪公司本次拍卖股份数量为3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非限售股,拍卖人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原因为司法执行。起始日为2025年8月25日,到期日为2025年8月26日。新世纪公司持股数量为211,000,000股,持股比例23.55%,累计被拍卖数量为35,00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5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要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以交易。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