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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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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王佩琳律师、汪若歆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15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夏自景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3日15:00至2025年8月4日15:00。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7,951,207股,占总股本49.3171%。网络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37,340,700股,占总股本12.4469%。总计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85,291,907股,占总股本61.764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7,345,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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