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公司党委、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及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297.3077万元,经营以城市自来水生产和销售、污水处理为主。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