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事前审计和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一名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负责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还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解任建议。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