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企业和参股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
报告内容涵盖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事项,如重要会议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重大变更事项等。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涉及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会计政策等变更。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书面、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报告。控股子公司也需定期和不定期向公司报告其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定期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情况。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及时报告。
公司重大信息尚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违反保密规定将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