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以及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不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需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条件、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披露财务资助事项时,需公告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等信息。公司内部各部门需分工合作,确保财务资助事项合规进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