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义,并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职,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和相关业务人员为责任人,需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禁止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行为。
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每半年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如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或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外部审计师应在年度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依据规定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评估、审计及股东会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资金占用将被严肃处理。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