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委员会需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若董事会未采纳,公司应披露理由。委员会还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5天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