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良好个人品德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流程,强调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