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体系与考核指标,评估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研究和审查长期激励计划,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制定的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对上一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会议通知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内部执行小组,负责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对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