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制度规定,相关人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身份信息,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如有不当将提示风险。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新增股份按比例自动锁定,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及其他特定情形。相关人员需遵守短线交易规定,避免在敏感期内买卖股票。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