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提名选举和更换、工作条件等内容。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他人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该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