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股票简称为*ST节能,股票代码为000820,股票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为董郭静和袁旭君,办公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A座9楼,电话为025-85499131,电子信箱为stocks@shenwujieneng.com。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为17,321,089.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35,028.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124,080.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25,637.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5%。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7.29%。稀释每股收益为-0.011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7.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3%,比上年同期增长9.55%。总资产为475,441,232.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1,715,247.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3%。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89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时任董事长吕建中先生,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凯先生,时任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余良程先生为公司监事,并于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请王乐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余良程先生为监事会主席。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请侯体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公司章程,完成监事会改革;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余良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13,000万元银行融资授信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5日和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持有的23,000,000股限售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神雾集团持有的90,000,000股限售股拍卖事宜尚在公示阶段。若上述两次司法拍卖均成交且完成过户手续,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累计减少至49,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67%,神雾集团将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未来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影响。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仍持有公司162,600,000股限售股,该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仍存在被提起司法拍卖和强制处置的风险。
2025年3月,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暨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641,670,201股增加至643,620,20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1,670,201元增加至643,620,201元。2025年5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暨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643,620,201股增加至646,555,17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3,620,201元增加至646,555,179元。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不涉及转融通出借业务。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仍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事宜。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江苏院与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1,003,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