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旨在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有效执行,创建决议执行有效机制。办法分为总则、董事会决议分类及反馈形式、决议执行反馈流程管理和附则。
办法规定了依法依规运作原则,确保决议事项闭环管理,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决议分为公司主动反馈类和专门委要求反馈类。公司主动反馈类又分为一次性反馈类和持续反馈类。一次性反馈类事项如董事及高管人员任免、年度经营指标完成等,可一年一次反馈;持续反馈类事项如技术改造、对外投资等需跨年度反馈。反馈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董办简报等。
决议形成后2日内,董事会办公室将红头决议扫描版发至相关部门及提案人。业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对于技术改造、对外投资、再融资等持续反馈类决议,相关部门需根据实际执行进度反馈,年度报告中汇报项目进展。专门委有权要求实地调研或收益评估。专门委要求反馈类决议,业务部门需在3日内书面回复问询。本文件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