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制定))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尽责履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该规范于2025年8月制定。
董事和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履职。董事审议事项时应主动要求提供详备资料,充分考虑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发表明确意见并记录在案。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审慎选择并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过期间总次数二分之一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对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认真阅读报告,重点关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依法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和高管应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负有直接责任,需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确保财务独立。
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董事会决策,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本行为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