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部分股东。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知情人员。
重大信息范围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等。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0%以上时,需及时汇报。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证券部负责接收和协调重大信息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和判断信息,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依法披露。违反制度规定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