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办法所称投资包括货币资金、实物及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对外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和组织项目分析。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分析、监管及文件起草,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及出资手续办理。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并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状况表,按审批权限实施。长期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可因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原因收回投资,或因经营方向不符、亏损无望等原因转让投资。派出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投资保值增值。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对外投资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