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等方式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还明确了表决程序、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等具体操作细节。